處罰決定文書號:邯環(huán)罰字〔2022〕08-18號
處理依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參照《邯鄲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環(huán)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試行)》。
違法(違規(guī))行為:該公司攪拌樓與上料口聯接的傳送帶未完全密閉,致使輸送的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沙子、石子泄露污染環(huán)境。
處理決定:罰款(大寫)叁萬元整 。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12月15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河北德勝商砼有限公司負責人:苗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廣平縣。經營范圍:混凝土生產、;水泥、石子、沙、白灰、建材(不含木材)的;道路硬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邯鄲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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