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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如果當時有頭盔……

來源:邯鄲交巡警編輯:保存2020-09-01 0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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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7日早上7點14分,邯鄲交巡警支隊開發(fā)區(qū)三大隊“431”巡車接到指揮中心派警:人民路與世紀大街交叉口有一輛汽車和一輛電動車相撞,電動車駕駛?cè)耸軅?/p>


 

  民警迅速趕到

  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勘查后發(fā)現(xiàn),一輛車號為冀DF7XXX的小型越野車停在路口的右轉(zhuǎn)位置,旁邊倒著一輛電動車,地上一攤血跡。據(jù)汽車駕駛員劉某講述:事故發(fā)生時,他駕駛車輛從世紀大街右轉(zhuǎn)上人民路,騎電動車男子自東向西沿人民路行駛,由于自己開車疏忽大意沒有發(fā)現(xiàn)車輛前方電動車,發(fā)現(xiàn)時已為時已晚,剎車不及將電動車撞倒在地。電動車在地上滑行了近10米,因騎電動車男子沒有佩戴安全頭盔導致頭嚴重部受傷,流了很多血,被第一時間送往醫(yī)院救助。

  邯鄲交巡警溫馨提醒:

  人的身體在事故面前真的不堪一擊

  為了您的生命安全

  騎行電動車或者摩托車時一定要戴上頭盔

  以防萬一

  機動車駕駛?cè)嗽诮?jīng)過路口時要減速慢行

  遵守交通規(guī)則

  注意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

  做一名合格的文明駕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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