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執(zhí)法公示平臺發(fā)布了邯鄲市鴻砼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施工工地車輛帶泥上路行駛,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處罰通知。
處罰決定文書號:雞建罰決字〔2022〕第31號
處理依據(jù):邯鄲市建筑垃圾處置條例》第十九條,《邯鄲市建筑垃圾處置條例》第二十五條。
違法(違規(guī))行為:邯鄲市鴻砼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在雞澤縣金雞大街進出施工工地車輛帶泥上路行駛,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處理決定:1、責令改正,清理污染路面;2.處每平方50元,即12000元(壹萬貳仟元整)罰款。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6月14日
據(jù)公開信息顯示,邯鄲市鴻砼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雞澤縣,經營范圍:建筑工程機械設備租賃、維修服務;機械配件、零售;潤滑油脂、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zhí)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wǎng)、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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