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馬冬勝)" 剛才有個人捅了我一刀,我在他的面包車上 ……"9 月 22 日 16 時許,一個稚嫩的聲音傳到張家口市沽源縣公安局指揮中心 110 接警平臺,當天下午,警方分別接到兩部移動電話撥打的報警電話,同樣稚嫩的聲音,稱自己被人綁架并受傷害。
接警后,沽源警方高度重視,立即啟動重大案件應急方案,全警參與,全城搜尋這位被 " 綁架 " 的孩子。刑偵大隊、派出所民警等大批警力一邊在沽源全城搜索排查,一邊通過公安數(shù)據(jù)分析報警號碼,最終警方鎖定了機主身份信息,并聯(lián)系上機主。
經(jīng)核實,報警人使用的手機機主分別為小明 ( 13 歲 ) 、小紅 ( 13 歲 ) , 兩人均為沽源縣某小學學生,警方迅速與班主任進行聯(lián)系核實,并與家長聯(lián)系后確認兩名學生已經(jīng)回家。經(jīng)對小明、小紅詢問了解后得知:二人的同班同學小濤 ( 11 歲 ) 、小華 ( 12 歲 ) 在下課期間借用其二人的電話手表撥打了電話;民警又分別聯(lián)系了小濤、小華的家長,確定二人也在家中,并無任何危險。民警隨后將四名學生及家長帶回公安機關(guān)了解情況,查明系小學生報假警。
" 假的綁架案給我們警力造成嚴重的浪費,報假警是違法行為,希望你們知道,110 是在你最需要幫助的時候撥打的,而不是用來搞惡作劇。" 在民警和家屬的共同教育下,四名小學生認識到自己謊報警情的嚴重性,淚如雨下,稱自己以后再也不做這種荒唐事了。因四名學生均系未成年人,警方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責令其家人嚴加管教。
警方在此提醒,110 是寶貴的生命線,是身處危難之中群眾的救命稻草,切不可隨意撥打,占用資源。編造警情或夸大事態(tài),將會擾亂公安機關(guān)正常的接處警工作,警方將視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行政拘留的處罰,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月 23 日上午,邢臺市信都區(qū)啟動迎 " 雙節(jié) "、慶豐收、促消費活動。該區(qū)結(jié)合轄區(qū)實際,制定了九方面二十條促消費措施。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