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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叢臺公安抓獲一名因“拒執(zhí)罪”上網(wǎng)逃犯

來源:平安叢臺編輯:保存2024-01-27 1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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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話說

  欠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

  有些人明明有償還能力

  卻想方設法賴著不給

  法院判決后仍拒不履行

  且在執(zhí)行階段

  拒不騰房、轉移財產(chǎn)

  等等等等

  你以為把錢藏起來或者人躲起來

  就沒事了?

  別做夢了

  ……

  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

  屬違法犯罪行為!

  一起來了解一下

  2019年臨漳縣人民法院對孟某與任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作出判決后,任某未在指定期間履行義務,涉嫌拒不執(zhí)行法院判決、裁定罪,之后被上網(wǎng)追逃。

  1月23日,大要案中隊民警接到線索稱,該案逃犯任某在叢臺轄區(qū)出現(xiàn)活動軌跡。

  接此線索后,副中隊長趙洪新立即帶領輔警王軍超,肖明軒,程志亮等人進行追蹤調查,分析該涉案逃犯的具體位置,在經(jīng)過民輔警連續(xù)36個小時的不停歇調查后,最終確定嫌疑人任某出現(xiàn)在叢臺區(qū)某街道附近,獲悉后,辦案民輔警立即開展抓捕工作。

  通過認真追蹤線索、耐心摸排蹲守,最終,辦案民警在叢臺區(qū)某街道附近成功將涉嫌拒執(zhí)逃犯任某抓捕歸案。

  經(jīng)訊問,逃犯任某對其涉嫌拒執(zhí)案件的事實供認不諱。

  警 方 提 醒

  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敗訴當事人必須履行,有能力履行卻故意不履行判決或裁定,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將受到刑事處罰。在此告誡全體被執(zhí)行人,要積極主動履行判決、裁定義務,不要讓民事糾紛變成刑事懲罰,否則只能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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