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周某和張某受審。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因女友周某在工作中被工友欺負,男子張某一氣之下手持雙刀扎死對方。今天上午,該案在北京三中院開庭,張某和周某二人分別被指控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受審。
上午9點半,張某和周某被帶上法庭。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周某因故與被害人師某產生矛盾,2017年3月27日,張某攜帶刀具與周某共同前往通州區(qū)馬駒橋鎮(zhèn)附近等待師某。師某到達后,經周某指認,張某攔住師某,雙手各持一把刀分別扎刺師某,致其死亡。張某、周某作案后逃離現場。4月21日,張某父親帶民警將張某抓獲。4月22日,周某在河南省某縣向公安機關主動投案。
公訴機關認為,張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周某持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并在案發(fā)地點指認被害人,應被追究故意傷害罪。周某為張某犯罪行為提供幫助,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事發(fā)現場展示的監(jiān)控視頻顯示,當天12點40分許,張某和周某來到案發(fā)現場一直徘徊等待。40分鐘后,師某出現,隨后張某狠狠一拳打向對方,然后又掏出刀向對方胸口扎去,后對方跑開,周某、張某也轉身離開。
面對公訴人訊問,張某說,女朋友被師某欺負了,不敢去找對方理論,“她哭得要死不活的,也不知道什么情況,我就帶著刀去了。”“我本來是想和他說說,為啥你欺負一個婦女呀,結果去了我就控制不住了,見面先給他一巴掌,他退了幾步,看他要還手,我就拿出刀子了。”張某哭著說,扎傷人以后他和女友都傻眼了。事后,兩人各自逃竄。張某躲到老家附近,父親找到他后要求他自首。
“我沒有故意傷害。”對于指控,周某在單獨訊問中稱。她說自己和師某的女友一塊打工,工作中雙方發(fā)生矛盾,她遭到師某二人的辱罵及言語威脅,“一口一個弄死我,還要把我老公腿打斷。”第二天,周某不敢去勞務公司領工資,遂拉上男友張某,結果發(fā)生了命案。
該案未當庭宣判。